关于报送第十四届苏州市名教师评选材料的函
各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第十四届苏州市名教师的通知》(苏教师﹝2021﹞40号)文件精神,2021年苏州市教育局在评选姑苏教育人才的同时继续评选苏州市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条件组织评选推荐,确保公正、公平。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统筹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评选推荐和苏州市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激励骨干教师科学规划,获得专业成长的新起点、引领辐射的新平台。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苏州市名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在苏州市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苏州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已列入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教师,以及申报参评2021年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届苏州市名教师。
三、推荐名额
吴江区推荐名额共4人,同等条件下,向薄弱学校、学段和学科倾斜,乡村学校人选、有支教或交流工作经历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资格条件
本次评审在名教师评选条件基础上,结合姑苏教育人才计划有关条件略作微调,详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民意测验
各学校(单位)自定方案,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评在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60%。
(三)推荐上报
各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校内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材料清单
1.《苏州市名教师评选申报表》电子稿、纸质稿三份;
2.《苏州市名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3.《苏州市名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4.《苏州市名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5.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纸质稿一人一册(证明材料按照《申报表》中各项目的顺序依次放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名章);
6.代表个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课堂实录一节,刻录成光盘一份。
各学校(单位)需认真、严肃、负责地审核申报对象提交的各项内容和证明材料的原件。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须经学校(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字。
上述材料请于1月14日前报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吴学思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554390800@qq.com,联系电话:63981951。区教育局将在各学校(单位)推荐对象中,按文件规定的名额择优向市局推荐。
附件:1.苏州市名教师评选条件
2.苏州市名教师评选申报表
3.苏州市名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
4.苏州市名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
5.苏州市名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