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06-17 16:38:59  浏览量:367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成校、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师〔2024〕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苏教师〔2024〕8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精神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推荐评审质量。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凡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加强政策引领力度,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

三、严格按岗位申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坚持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有关具体的要求:

1.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中职校系列职称评审

今年实行两个平台的网上申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苏州市教师职称评审系统(详见苏教师〔2024〕7号文件的附件1)。凡学历、获奖证书、发表及获奖论文等原始件,必须在述职时加以展示,所有原件扫描件上传网络后必须由学校业务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每一份PDF文件都要点开审核,并建立问责机制,如有造假要追究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继续实行二级评审,面试答辩按面试通知要求进行,详见附件3-1。

2.关于中小学(幼儿园)一级职称、学教不一致职称评审

今年实行两个平台的网上申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教师大数据管理平台。材料上传要求同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

3.关于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初定职称评审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初定职称的有关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6。

4.关于岗位设置

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结合专技岗位空缺数量、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专技岗位使用数量,确保可持续发展。

5.关于教师交流

凡符合交流条件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岗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须具备近10年内由所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流经历或符合免予交流条件,详见附件7。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的网上和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中职校高级讲师职称和中专讲师职称的网上和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

2.凡各级职称的评审申报我们不再进行形式性审查,各校统一上报后不再接受个人补充材料。各校要带领教师加强文件学习和指导服务,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逐一审核。因材料不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申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3.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为:

(1)中小学高级、高级讲师、讲师序列

①名册上报

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花名册(附件3-3-1);

高级面试答辩花名册(附件3-2);

中职校高级讲师和中专讲师花名册(附件4-4/5);

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证明材料(附件8)

以上材料电子稿于2024年6月28日前通过OA平台发送至人师科吴学思处(文件名:学校代码+学校简称+高级/中职高级讲师/中职讲师职称花名册),纸质稿均需学校(单位)盖章后于2024年7月15日-16日送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

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面试答辩时间初定2024年7月8日;

③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中职校高级讲师和中专讲师的纸质材料(材料袋)于2024年7月15日-16日两天送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并缴纳评审费。

④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中职校高级讲师和中专讲师的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6月17日-7月10日(省平台的网上提交与苏州评审系统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10日),网上材料审核:2024年7月10日之前;

(2)一级、学教不一致序列

①名册上报

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和学教不一致的花名册(附件5-7-1/2);

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证明材料(附件8)

以上材料电子稿于2024年7月10日前通过OA平台发送至人师科吴学思处(文件名:学校代码+学校简称+中级/学教不一致一级/学教不一致二级职称花名册),纸质稿均需学校(单位)盖章后于2024年7月15日-16日交到人师科;

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和学教不一致的纸质材料(材料袋)于2024年7月15日-16日两天送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并缴纳评审费。

③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评审的网报及材料上传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省平台的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教师大数据管理平台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网上材料审核:2024年7月31日之前;

(3)初定序列

申报初定职称的人员花名册(附件6-3/4)电子档于2024年7月10日前通过OA平台发送至人师科吴学思处,文件名:学校代码+学校简称+初定一级/二级职称花名册。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附件1:苏教师〔2024〕7号文件

附件2:苏教师〔2024〕8号文件

附件3: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附件4: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材料

附件5:中级和学教不一致申报材料

附件6:初定职称申报材料

附件7:在职称评审中对教师交流的要求

附件8:2024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附件9:乡村学校任教证明参考样本

附件10:关于召开2024年职称工作会议的函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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