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3学年吴江区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10:44:10  浏览量:0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关于加快培养名教师名校长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吴政办〔2004〕4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2023学年吴江区骨干教师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

二、骨干教师类别

吴江区骨干教师类别具体分为中小学学科教学类、教育科研类、职业教育类、德育类共4个类别。每类包括新秀、能手、带头人三个台阶。骨干教师申报按具体类别进行,同一推荐对象不得兼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不合格,有失德失范、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者,一票否决。课时量饱满,教学质量优良,提供实绩材料的相关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教学业务基本功业绩的时间按具体条件要求)。

2.原则上按照新秀能手、带头人的台阶申报参评,德育新秀只能申报德育能手,申报吴江区学科、学术、德育带头人必须是教学(教科或德育)能手。

3. 新秀由各学校根据评选参照条件组织推荐,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审核,本次推荐需在名额申请获批后开展,申请表详见附件1。年龄在35周岁(至2023年,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公办学校事业编和备案制教师可以申报新秀。各校要成立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科学公正地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4.新秀申报能手年龄在45周岁(至2023年,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但年龄在35周岁至45周岁之间(至2023年)未获得过新秀(新苗)称号的人员,如果自身具体条件非常优秀,可以破格直接申报能手称号。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申报骨干教师原则上需不少于一年的交流经历

四、各类别评选参照条件

详见附件2,其中新秀列举的相关条件作为学校推荐时的参考条目,各校先填报拟评新秀人数申报表,再根据分配名额申报。

五、申报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评选文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由学校通过六认真检查、开座谈会、审核申报材料等程序,实行校长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把关、审核人员具体操作,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考查,并把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人选申报表在学校内网公示栏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的公示

(三)学校应对申报教师提供的有关综合荣誉、业务获奖、论文证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六、上报材料要求

公办学校只需交一份学校盖章的汇总表,以及每位老师的申报表一式两份。

民办学校除汇总表要交外,还需交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一)学科教学类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2份,散装入材料袋内;

2.装订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

1)基本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获骨干称号荣誉证书;

2)按申报表的内容提供有关复印件:所获各类荣誉和教科研材料(获奖论文附获奖证书及论文打印稿;发表论文省级及以上请附新闻出版总署的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查询打印页并附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课题研究材料请提供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等材料

3)教学实绩:提供近五年的任课表及《教师教学质量状况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一览表》;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表或免于交流证明表。

(二)教育科研类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2份,散装入材料袋内;

2. 装订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

1)基本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获骨干称号荣誉证书;

2)按申报表的内容提供有关复印件:所获各类荣誉和教科研材料;

3)教学实绩:提供近五年的任课表及《教师教学质量状况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一览表》;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表或免于交流证明表。

(三)德育类材料要求

1.评选登记表一式2份,散装入材料袋内

2. 装订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

1)基本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获骨干称号荣誉证书;

2)优秀班主任证书复印件、其他德育类表彰或综合荣誉证书;

3)德育类评比证书、德育干部及学校领导近五年德育工作考核结果由普教科认定;

4)德育类公开课、讲座证明;

5)发表或获奖的德育文章。获奖论文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论文打印稿;发表论文省级及以上请附新闻出版总署的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查询打印页并附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的复印件;

6)课题研究材料:提供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德育工作实绩的材料;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表或免于交流证明表。

七、材料上报时间

1. 2021~2023学年新秀拟评人数申请表》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通过局OA内部邮件上报人事与师资科徐晖,文件名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

2. 各校等新秀名额分配数确定后,于11月15日前将所有骨干申报汇总表电子档,文件名为学校代码+学校简称,通过局OA内部邮件上报人事与师资科徐晖,民办学校通过QQ邮箱发送至449086711@qq.com

3.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63981952。

 

附件1.23区级骨干各类别评选参考条件.docx
         2.23学年申报骨干有关附件(表格类).zip

      3.人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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