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5 12:03:11  浏览量:0

吴教科函〔2023〕8号文件通知,现将《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工作的函》下发,希望各位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人员

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人员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与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与教育行政人员。主持各级教育科学“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课题在研,以及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

二、课题类别

选题要源于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与管理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年课题属于微型课题,选题宜小而实,可以是学校主课题的配套子课题,也可以是学校主课题之外的独立选题,要以实践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为辅,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区第十九批学年课题除“普通”类别之外,共设九个专项类别(详见附件1)。申报青年专项课题主持人年龄限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苏州市级及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只能申报骨干教师专项课题。

三、申报办法

区教科室负责学年课题的申报评审与结题鉴定,学年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将委托各校(园)教科部门负责,课题研究起讫时间为申报之日起至2025年8月。各校(园)教科部门要组织并指导本单位教师进行学年课题设计,填写申报表与评审活页,先确立一批校级学年课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平、公开的校级评审,择优申报吴江区级学年课题。

四、申报材料与上报要求

各校(园)汇总学年课题申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并填写本校(园)“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汇总目录”。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者需要填写《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表》与《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评审活页》,各1份(详见附件2、3)。

2.《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汇总目录》只需提交电子稿,由学校统一填报后上交。

3.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递交至区教科室相关学段负责人。

(二)电子申报材料

1.学年课题申报者需要递交《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表》与《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评审活页》电子稿,分别以“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表+单位+主持人”“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评审活页+单位+主持人”格式命名。

2.学校将汇总《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汇总目录》《评审活页》《申报表》电子EXCEL表等统一上报

(三)申报时间

请于10月13日前上交材料,学校将于2023年10月16日集中报送区教科室。(过期不候)

 

附件:1.《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指南》

2.《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表》

3.《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评审活页》

4.《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汇总目录》


附件1: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市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3:+苏州市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评审活页.doc
附件4:苏州市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汇总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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