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吴教科函〔2023〕7号文件通知,现将《关于组织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的函》下发,请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的主持人做好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资格审定
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研究期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至少有1篇课题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区级及以上获奖。不符合该结题资格的课题不必递交结题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一)纸质材料类别
1.《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1份(只交电子稿,由教科室统一汇总打印)。
2.成果主件。主件形式为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①提供主件所发表的市及以上刊物封面、目录与主件全文的复印件。②区级及以上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上面要有学校教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及论文打印稿。
3.《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第九批)》,如实填写完整。
(二)纸质材料装订
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每个课题的3项材料按“《结题申请表》(1份)—成果主件—《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第九批)》”顺序装订,学校审核后盖章。另,1份《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与每个课题的1份《结题申请表》,不装订,放在各校(园)统一报送的结题材料最上面。
三、结题材料递交时间
请各位主持人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材料送至教科室李凌云老师处,由学校汇总后于2023年10月16日统一递交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组织区第九批学年课题集中结题鉴定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不予结题。凡是我区第九批学年课题不结题者,不得申报下一批区级学年课题。我区第九批学年课题将不再组织第二次结题工作。
附件:1.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
2.吴江区第九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
- 上一篇: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聘任吴江区兼职教科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