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函
日期:2023-06-26 18:25:24  浏览量:2965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函

 

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吴江推荐名额中小学为10名,中职校名额不限。在推荐过程中注意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在乡村学校通过“三定向”政策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正高级教师,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开展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

2.推荐要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3.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212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3331日;

4.严格按照苏州市局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初评和推荐,各单位要对评审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佐证材料真实无误。推荐结果及《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34,以下简称《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强化责任监督,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切实做好本年度正高级推荐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374日(下周二)单位将申报人员的(1)人员名册(只交电子档)(2)情况简表(3)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4)任教学科课表公示情况呈报表(5)师德师风情况说明(6)评审表(7)发表的论文扫描件(另外再交WORD电子档,用于查重),上述纸质材料按要求上交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并将上述电子档通过教育局OA系统内部邮件发人事与师资科徐晖,过时不候。

请各单位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自主申报、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其他事宜再择时安排。

 

附件:1.苏教师〔202315号文件

      2.相关政策文件

      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

      4.中职校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625

2023正高级推荐评审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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