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1-07 09:49:33  浏览量:2726

关于转发《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局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在思想、业务素质等方面的专业发展,现将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师〔202137号《关于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各校将苏教师〔202137号文件传达到全体教师并对照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上报,要求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工作量饱满,有两轮学段循环教学经历或者三年毕业班教学经历,且成绩突出,2016年以来按规定参加市教师专业素养且成绩优良,推荐对象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

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对象必需填写《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一式两份;

2.每位需准备一只材料袋(档案袋)放置申报材料,材料袋封面按统一附件样式;

3.根据推荐表主要内容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书、县(区)级学科带头人证书、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学校盖章)、从教以来任教学段学科周课时量证明(学校盖章),交流证明表(两所学校盖章)、公开课和教学获奖(以大市级为主)及教育教学业绩证明、表彰证书、近五年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请提供论文目录及新闻出版总署查询页和知网打印页、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课题立项及结题证书、教学(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奖等复印件等按上述顺序整理后一并装订成册;

4.所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审核人核对原件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报材料:

纸质材料:①花名册盖章版一式一份;②申报表一式两份;③申报表填写的资历和成果的复印件佐证材料1份(装订);④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一式两份。

电子材料:《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形式通过教育局OA办公系统发内部邮件至人事与师资科许剑芹,文件名称统一为:××学校苏州带头人申报。

二、外地引进教师的大市学科带头人转评工作原则上参照苏州文件要求执行,名额不受限制,申报材料袋右上角请注明转评。

三、有交流或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义务教育学校参评教师原则上应有不少于1年的交流或支教经历,如还未进行实质性交流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请提供交流承诺书,在命名后的三年内,至少有1年的时间,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并将此作为今后重新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根据苏州市局文件,今年区里将成立初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区级课堂教学评议,具体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于2022120日前交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因时间紧请各校认真及时做好有关推荐材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送审材料袋封面;

2.苏教师〔202137号文件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215

人3.doc

苏州市学科带头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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