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1年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中小学为7名;中职校苏州总名额为8名,在推荐过程中注意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在乡村学校通过“三定向”政策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正高级教师,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开展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
2.推荐要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3.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4.严格按照苏州市局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初评和推荐,强化评审材料审核把关,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切实做好本年度正高级推荐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30日(下周三)单位将申报人员的(1)汇总名册(2)人员情况简表(3)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上述纸质材料上交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并将人员情况简表、汇总名册及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通过教育局OA系统内部邮件发人事与师资科许剑芹,过时不候。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推荐上报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其他事宜再择时安排。
附件:1.苏职称〔2013〕4号文件
2.苏职称〔2013〕5号文件
3.苏职称〔2009〕27号文件
4.苏教师〔2021〕11号文件
5.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
6. 苏人社发〔2020〕152号
7.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8. 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名册
9.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0.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1.近几年教师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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