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函
日期:2021-06-24 00:00:00  浏览量:3062

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1年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中小学为7名;中职校苏州总名额为8名,在推荐过程中注意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在乡村学校通过“三定向”政策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正高级教师,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开展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

2.推荐要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3.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012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1331日;

4.严格按照苏州市局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初评和推荐,强化评审材料审核把关,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切实做好本年度正高级推荐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630日(下周三)单位将申报人员的(1)汇总名册(2)人员情况简表(3)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上述纸质材料上交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并将人员情况简表、汇总名册及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通过教育局OA系统内部邮件发人事与师资科许剑芹,过时不候。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推荐上报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其他事宜再择时安排。

 

附件:1.苏职称〔20134号文件

          2.苏职称〔20135号文件

          3.苏职称〔200927号文件

          4.苏教师〔202111号文件

          5.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

          6. 苏人社发〔2020152

          7.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8. 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名册

          9.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0.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1.近几年教师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1624

吴江2021正高级下发电子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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