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5-19 15:21:46  浏览量:92

各县级市(区)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研究水平,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师干训〔2025〕5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和特殊教育工作者,包括校(园)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工作者。

二、选题范围

1.教育家精神与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2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强国建设研究

3.五育融合与育人方式改革研究

4.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

5.数智技术赋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

6.新时代中小学书记/校长领导力提升研究

7.区域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研究

8.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

9.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研究

10.学校教学与学业评价改革

11.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12.乡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究

13.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实践探索

14.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15.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研究

16.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

18.校园安全治理研究

三、参评要求

1.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立足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教育叙事、课题报告工作总结等不予参评。

2.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按照推荐参评论文篇数(详见附件1)提交参评论文。

3.格式规范。

(1)参评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文章格式为:标题二号黑体,摘要、关键词小四号楷体,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楷体,正文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楷体。论文篇幅在3000-6000字。

(2)参评论文电子文档名称格式统一为:“学校+姓名”。

4.已公开发表、已投寄其他刊物或已参加其他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不得参评。

5.参评论文须提供“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证明,“总文献复制比”要求不超过20%,与纸质稿同时报送。

6.参评论文填写“征文评比审核表”(附件2)。“征文评比审核表”须附在纸质稿件之前,无该表的稿件视为无效稿件,不予参评。

四、组织申报

1.做好县级市(区)参评论文的初评工作及协助做好论文评选的过程性指导工作,汇总参评论文,各地各校(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参评材料电子稿统一压缩成文件包提交,压缩包以“XX区(市)/学校(单位)2025年征文”的方式命名,发送至相应邮箱39076022@qq.com。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

2.不接受个人方式参加评选。

3.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3:苏师院〔2025〕33号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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