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
日期:2021-05-24 16:09:29 浏览量:1725
根据苏教师〔2020〕8号和苏教办师函〔2021〕10号文件精神,省厅今年继续遴选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现将《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文件下发,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推荐到苏州市教育局:
1.推荐培养对象采取“积极宣传、个人申报、评审推荐、逐级上报”的原则,申报材料按苏州文件做好,申报表和佐证材料都要正反面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并一式5份,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汇总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于2021年5月25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41272714@qq.com,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下班前交(教科室)教师发展中心。
教科室(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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